太阳山加油站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时间:2019-12-18 11:2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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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正式稿)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
二O一九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
法人代表:韩存生
项目负责人:严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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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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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0743-8222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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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0743-8223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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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
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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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民路125号 |
监测报告说明
1、本报告无资质认定章、检验检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2、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名无效,报告涂改无效。
3、委托单位自行采集送检的样品,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4、报告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商品宣传等商业行为。
5、委托方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须在收到报告后十日内向本公司提出复检(不能保存的特殊样品除外),逾期不受理。
6、复制本报告未加盖本公司公章无效。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32号联东优谷工业园联东长沙国际企业港1号地一期1区2栋4层401房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9826222
邮箱:hnjztjc@163.com
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营业场所位于永顺县灵溪镇鲁腊村,负责人为彭春来,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润滑油等,同时还进行包装食品、香烟、日用百货等的零售。该公司在永顺县灵溪镇鲁腊村建设永顺太阳山加油站,使灵溪镇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满足了过往车辆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用油,同时平稳了成品油市场价格,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全部的加油加气站都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石化湘西石油分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湘西分公司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通过了永顺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永环复【2019】55号,详见附件1。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试运行后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据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委托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详见附件6。
1.2项目概况
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隶属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是由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以成品油经营为主。加油站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灵溪镇宝塔村。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73.3m2,其中加油罩棚600m2,营业用房60m2,附属用房70m2,设置4台双油双枪自封式税控加油机,设置地下直埋卧式油罐3座,其中:0#柴油罐1座(容积为30m3);92#、95#汽油罐各1座(容积均为30m3),配备消防器材,建设沙箱1座;安装防溢阀、高低液位报警系统、潜泵指示器泄露检测仪及一套监视设备;设置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2验收依据
2.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第三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9.1;生态环境部 1 号,2018.4.28 修改);
(7)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 号《关于印发<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的通知》,1999 年 11 月;
(8)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 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5 年 12 月;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1)《湖南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
(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修订版);
(15)《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16)《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规范性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 年 11 月 20 日;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第 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 年 5 月 15 日;
2.2相关技术资料
(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
(2)关于《永顺太阳山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顺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号:永环复【2019】55号;
(3)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灵溪镇宝塔村。项目南面为省道306,隔路为民房及商铺;西面100m处为省道306与溪洲大道交叉路口;北面为山沟;东面为农村民房。项目在西面、北面、东面设置有实体围墙与外界隔开,南面向省道306开敞。项目周围1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项目所在地电力、交通便捷,建站条件良好。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宝塔村居民。
加油站按功能分区主要分为加油区(加油岛、罩棚和车道)、营业用房区、辅助用房区、油罐区。加油区位于整个加油站的中部;营业用房位于站区北部;辅助用房位于站区东南侧;油罐区位于站房东侧。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30.6m
2,其中加油罩棚600m
2,营业用房60m
2,附属用房70m
2,设置2台单油双枪、2台单油单枪自封式税控加油机,设置地下直埋卧式油罐3座,其中:0#柴油罐1座(容积为30m
3);92#、95#汽油罐各1座(容积均为30m
3),配备消防器材,建设沙箱1座;安装防溢阀、高低液位报警系统、潜泵指示器泄露检测仪及一套监视设备;设置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本项目汽油储罐总容积60m
3,柴油油罐总容积30m
3,总容积为90m
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对加油站的划分依据,本项目汽油储罐总容积与柴油储罐总容积合计为75m
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因此,本项目加油站等级为三级加油站。
表3-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
等级 |
油罐容积(m3) |
|
总容积 |
单罐容积 |
|
一级 |
150<V≤210 |
V≤50 |
|
二级 |
90<V≤150 |
V≤50 |
|
三级 |
V≤90 |
汽油罐≤30,柴油罐≤50 |
劳动定员:项目现有员工4人,由1名站长全面负责安全管理。
生产制度:全年工作日365天,每日工作24小时,每日2班,每班12小时。
本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2019年11月。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1,工程组成情况见表3-2,主要设施见表3-3,主要设备见表3-4,主要化学品原辅材料见表3-5。
表3-1 加油站基本情况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 |
|
法人代表 |
韩存生 |
联系人 |
严纯友 |
|
通讯地址 |
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人民中路125号 |
|
联系电话 |
13707432495 |
|
项目地点 |
湖南省湘西州永顺灵溪镇宝塔村 |
|
所属行业类别 |
石油及制品批发业(H6211) |
级别 |
三级 |
表3-2 加油站工程组成一览表
|
序号 |
建(构)筑物 |
层数或高度 |
面积 |
火灾危险特性 |
耐火
等级 |
备注 |
|
1 |
营业用房 |
一层,H=3.8m |
60m2 |
民用建筑 |
二级 |
框架结构 |
|
2 |
加油罩棚 |
H=6.5m |
400m2 |
甲类 |
二级 |
罩棚采用轻钢结构,罩棚立柱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柱结构 |
|
3 |
实体围墙 |
H=2.2m |
L=100m |
-- |
二级 |
240厚砖混结构 |
|
4 |
加油岛 |
高出加油地坪0.2m |
4个单柱岛 |
-- |
二级 |
混凝土 |
|
5 |
隔油池 |
/ |
15m3 |
-- |
/ |
混凝土 |
|
6 |
化粪池 |
/ |
8.7m3 |
-- |
/ |
混凝土 |
|
7 |
埋地油罐区 |
/ |
75m2 |
-- |
/ |
双层油罐 |
|
8 |
消防工具箱 |
/ |
2m2 |
-- |
/ |
灭火器等 |
|
9 |
消防沙池 |
/ |
1处,2m3 |
|
|
砖混 |
|
10 |
辅助用房 |
一层,H=3.6m |
64.4m2 |
民用建筑 |
二级 |
砖混结构 |
表3-3 主要设施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设施情况 |
|
1 |
供电及电讯系统 |
本工程用电由市政电网引入,设电度表计量。所供电压为380V/220V。室外电力线路采用埋地敷设,考虑广告照明及建筑轮廓照明电源容量预留。
本项目加油站用电按国家标准(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属三级负荷,为保证停电时加油站正常营业,配备柴油发电系统一套。 |
|
2 |
给水系统 |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提供,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站内绿化用水、员工生活用水以及加油车辆司乘人员生活用水。地面油污使用沙砾清洁。 |
|
3 |
排水系统 |
①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收集沟进入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无名小溪,最终进入猛洞河。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户施肥。 |
|
4 |
消防设施 |
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有手提式灭火设备和手推式移动灭火设备。 |
|
5 |
环保设施 |
化粪池 |
1个,8.7立方,处理生活废水,处理后的生活废水用于农户施肥。 |
|
隔油池 |
1个,15立方。 |
|
监控井 |
1个 |
|
截流收集沟 |
站棚四周设有收集沟,连通隔油池。 |
|
油气回收系统 |
设有二级油气回收系统。 |
|
固废 |
危废暂存点,面积约5m2,用于储存含油废沙、废汽柴油和隔油池油污等。 |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防渗 |
站内地面硬化处理,地埋储罐区建设防渗池。 |
|
其他 |
墙体降噪、隔声、减震,绿化。 |
表3-4 主要设备明细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材质 |
数量(台) |
备注 |
|
1 |
0#柴油储罐 |
30m³ |
钢制 |
1 |
埋地卧式双层油罐 |
|
2 |
92#汽油储罐 |
30m³ |
钢制 |
1 |
埋地卧式双层油罐 |
|
3 |
95#汽油储罐 |
30m³ |
钢制 |
1 |
埋地卧式双层油罐 |
|
4 |
自吸泵 |
/ |
/ |
4 |
/ |
|
5 |
税控加油机 |
单油双枪自封式 |
/ |
2 |
成套设备 |
|
6 |
税控加油机 |
单油单枪自封式 |
/ |
2 |
成套设备 |
|
7 |
输油管道 |
/ |
复合材料 |
若干 |
卸油、加油时使用 |
|
8 |
通气管 |
DN50 |
碳钢 |
3(根) |
/ |
|
9 |
柴油发电机 |
30KW |
/ |
1 |
停电时使用 |
|
10 |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
/ |
/ |
1 |
/ |
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油品从中石化湘西州石油有限公司统一调配购进,自2017年起使用国V标准油品,汽油为92#和95#,柴油为0号。汽柴油质量满足GB17930-2013《车用汽油》、GB19147-2013《车用柴油》国V标准,项目所用油品由专用车辆运输。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3-5:
表3-5 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一览表
|
类别 |
名称 |
年耗量(单位) |
来源 |
主要化学成分 |
主
辅
料 |
0#柴油 |
800t/a |
油库配送,油罐车运输,不修建专用供油管道 |
C10-C22的混合物 |
|
92#汽油 |
1000t/a |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
|
95#汽油 |
600t/a |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
|
润滑油 |
20kg/a |
市场 |
设备维护 |
|
消防沙 |
0.5t/a |
市场 |
地面油污清理 |
|
能源 |
电(KW•h) |
18000/a |
市政供电网 |
/ |
|
水量 |
自来水 |
约240m3/a |
市政自来水 |
H2O |
3.4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给水由自来水供给,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公共卫生间用水、绿化用水。
根据业主提供数据,本项目实际年用水量为240t,日均用水量为0.66t。
(2)排水
项目排水为生活污水及少量的跑漏油污水。
①项目员工和司乘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192m
3/d(70.08m³/a),经化粪池(1座,8.7m
3)预处理后用于农灌。
②项目加油机罩棚四周及卸油点设置盖板排水沟,用于收集场地跑漏油污水,油污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站内隔油池(1座,15m
3),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无名小溪,隔油池油污采用活动式回收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1。
3.5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卸油、加油系统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见下图3-2:
(1)卸油工艺
加油站采用密闭卸油工艺,油罐有专用进油管道,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并采用快速接头进行卸油。油槽(罐)车进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槽(罐)车的安全设施,并引导槽(罐)车至计量场地做好卸油准备工作,如静电接地、接好卸油管等。油罐车达到静止要求时间后,开始卸油。油从密闭卸油口经卸油管道进入油罐。
(2)加油工艺
加油站采用双枪潜油泵式加油机及自封式加油枪,加油时,油品从出油管输送到加油机,再经软管到达加油枪,对停泊到位的汽车油箱加油,并根据用户要求控制油量。
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油罐均放在做了防腐防渗处理的钢筋砼池内,埋于地下,并用砂覆盖。加油站罐区中观察井设置防爆防水潜水泵,出油工艺管道采用复合材料(KPS),卸油和通气管道采用20#无缝钢管,站内停车地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3)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组成,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密闭收集、储存和回收处理,抑制油气无控逸散挥发。本加油站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具体如下:
在油罐车卸油过程中,储油车内压力减小,地下储罐内压力增加,地下储罐与油罐车内的压力差,使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管线回到油罐车内,达到油气收集的目的。待卸油结束,地下储罐与油罐车内压力达到平衡状态,一次油气回收阶段结束。
在油站为汽车加油过程中,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过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真空泵等油气回收设备,按照气液比控制在1.0 至1.2 之间的要求,将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二次油气回收分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和集中式油气回收两种形式。本项目采用的二次回收形式以分散式油气回收为主。
3.6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现场勘查,该加油站在2018年进行了双层罐和二次油气回收升级改造,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无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4.1.1废水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产生源:主要有员工和进出加油站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SS、COD
cr、BOD
5等。
4.1.1.1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初期雨水经收集沟排入隔油池处理。加油区设置罩棚,地势高于周边行车道且设置了集水沟,雨水不会涌入加油区,加油区内少量飘雨形成的含油初期雨水汇入集水沟,进入隔油池处理。化粪池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附近农户施肥。
隔油池排口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无名小溪。
项目废水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见表4-1。
表4-1 废水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措施
|
序号 |
产生源 |
治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1 |
生活废水 |
化粪池 |
用于附近农户施肥 |
|
2 |
含油初期雨水 |
隔油池 |
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无名小溪。 |
4.1.1.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油罐石油泄漏对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的油罐为3 个双层储油罐,地埋在油罐区,罐区四周及罐底使用水泥硬化作为防渗措施;在油罐区设置有1口观察井,观察井的下端置于罐池的最低处,以便于随时观测油罐石油泄漏情况。
4.1.2废气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产生源: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废气污染来自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等。为减少加油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加油站已配套建设了卸油区油气回收(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区油气回收(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大大减少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过程中采用了密闭卸油方式、地埋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并设置有油气回收装置,加油卸油均按操作规范进行工作。而且本加油站站址开阔,空气流动良好,排放的烃类有害物质量小,很快在大气中扩散。经过治理措施之后加油站下风向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项目废气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见表4-2。
表4-2 废气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措施
|
序号 |
产生源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排放去向 |
|
1 |
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挥发的烃类气体和油罐大小呼吸孔挥发的烃类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采用了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设置了4套油气回收装置,加油卸油均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
无组织排放 |
|
2 |
汽车尾气 |
CO、NOX、THC |
汽车尾气均为短时间排放,产生量小,本加油站站址开阔,空气流动良好。 |
|
3 |
柴油发电机废气 |
柴油发电机设在专用房间内,并安装有导向屋外的排气筒,仅在停电时使用,使用频率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4.1.3噪声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产生源:本项目主要为加油机和进出车辆发出的机械噪声,备用柴油发电机噪声。
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治理措施处理;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封闭式机房内,仅在停电时使用;加油站进站加油车辆进站后减速行驶,禁止按喇叭;对大型货运车辆及时疏导,少用急刹、气刹。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经检测,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噪声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见表4-3。
表4-3 噪声污染源产生、治理及排放措施
|
序号 |
产生源 |
治理措施 |
|
1 |
车辆行驶 |
减速慢行 |
|
2 |
加油机、潜油泵、发电机组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绿化降噪 |
|
3 |
备用柴油发电机 |
封闭式机房 |
4.1.4固体废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产生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油罐清洗废液、含油废物(废沙、废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池油污等)。
(1)办公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工作人员3人,垃圾产生量为1.15kg/d(0.42t/a),站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主要来自营业厅产生的废纸箱等,产生量约0.7t/a,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
(3)油罐清洗废液
加油站油罐一般3年清洗一次,由于油罐改造时间短,暂未进行油罐清洗。项目油罐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湖北吉奥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洗,清洗介质一般使用同种油或去油剂。清洗后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清洗产生的废液由清洗单位直接运走并进行安全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4)含油废物
本项目含油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擦拭物(如抹布、手套等,产生量约0.1t/a)、含油废沙(沙砾用于场地地面撒漏油污清洁,产生量约0.4t/a)、废汽柴油和隔油池油污(产生量约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施行)判定,含油废沙属于危险废物(HW49),废汽柴油和隔油池油污属于危险废物(HW08),含油擦拭物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内一并处理。故对于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含油擦拭物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表4-4 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产生量及处置情况
|
序号 |
固废名称 |
废物鉴别 |
排放量 |
处置去向 |
|
1 |
油罐清洗废液 |
危险废物 |
暂未产生 |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清洗单位直接运走并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
|
2 |
含油废沙 |
0.4 t/a |
在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3 |
废汽柴油和隔油池油污 |
0.3 t/a |
|
4 |
含油擦拭物 |
一般废物 |
0.1 t/a |
垃圾桶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5 |
办公及生活垃圾 |
0.42 t/a |
|
6 |
废包装材料 |
0.7 t/a |
外售废品收购站 |
4.2其他环保措施
4.2.1火灾及爆炸事故防治措施
(1)加油站设置了符合标准的灭火设施,防腐设计及建设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B50156-2012)中的相关要求。
(2)加油站设置了醒目的防火、禁止吸烟及明火等警示标志。
(3)储罐及加油区域全部电器进行防爆安装,同时禁止使用明火,采取防止静电累积、静电接地措施,并安装可燃气体探测仪。
(4)储油油罐均设通气管,其通气口配阻火帽。
4.2.2溢出与泄露事故防治措施
(1)项目设有液位计、液位管理系统、液位报警装置,液位计和液位管理系统能够准确显示和管理罐内液位,如果发生油罐较大量泄漏,液位报警装置能够发出警告;
(2)项目加油管线采用埋设于地下的固定工艺管道,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加钢保护套管,有效防止加油管线发生泄漏;
(3)项目加油装置设置紧急切断阀,能够在加油发生泄漏时紧急停车,防止泄漏量扩大。
4.2.3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由生产操作、管理失误导致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居多,且多属重大典型事故,发生事故时不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在瞬间排放大量有毒物质、噪声等污染环境。为此,本项目进行了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设置了消防设备、火灾防护系统和消防沙池。
(2)本项目设置了检测器和报警系统。
(3)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事故发生。
(4)场站设置了严禁明火标志。
(5)本项目通过了安全验收和消防验收,具体详见附件7、附件8。
4.3环保设施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128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5.3%,环保投资一览表4-5。
表4-5 环保投资一览表
|
阶段 |
环保项目 |
环保措施 |
数量、规模 |
金额(万元) |
|
施工期 |
噪声防治 |
修筑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 |
/ |
2 |
|
固废处置 |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 |
/ |
2 |
|
降尘措施 |
洒水降尘 |
/ |
1 |
|
蓬布、围栏、密目安全网 |
/ |
2 |
运
营
期 |
废水污染防治 |
化粪池 |
1座,10m3 |
5.8 |
|
隔油池 |
1座,10m3 |
2.5 |
|
固废处置 |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 |
1.5 |
|
危废暂存点 |
1处,设置在站区东南面角落,面积约3m2 |
2 |
|
废气污染防治 |
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收置 |
/ |
12 |
|
噪声防治 |
墙体隔音、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发电机房内、禁鸣限速标志 |
/ |
2 |
地下水污染
防治 |
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 |
/ |
2 |
|
油罐区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用于进行地下水水质日常监测。 |
/ |
2 |
|
环境风险 |
进行安全评价 |
/ |
5 |
|
设置油罐漏油报警装置、设置油品泄漏监测系统 |
/ |
5 |
|
设置防火标示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 |
/ |
0.2 |
|
制订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配备应急设施 |
/ |
5 |
|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安全规定配备适用、有效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
详见表1-10 |
2 |
|
环境监测及管理 |
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设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设备检修维护 |
/ |
4 |
|
合计 |
/ |
58 |
4.4“三同时”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本加油站“三同时”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见表 4-6。
表4-6 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表
|
序号 |
污染类型 |
“三同时”环保设施 |
验收情况 |
落实情况 |
|
1 |
噪声 |
墙体隔音、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发电机房内、禁鸣限速标志 |
厂界外1米噪声达(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已落实 |
|
2 |
废水 |
①建设隔油池(1座)收集处置跑漏油污水;
②建设化粪池(1座,10m3)收集处置生活污水
|
本项目设有隔油
池15m³、化粪池8.7m³各一座。 |
已落实 |
|
3 |
地下水 |
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防渗、防腐、防雨和防流失措施 |
油罐采用双层油罐,加油区、隔油池等重点防渗区已做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
油罐区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用于进行地下水水质日常监测。 |
油罐区建设1口地下水观察井,用于进行地下水水质和漏油情况监测 |
已落实 |
|
4 |
废气 |
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收置、厨房油烟净化装置 |
已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和厨房油烟机 |
已落实 |
|
5 |
固废 |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含油废沙、废汽柴油和隔油池油污等危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油罐清洗废液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设置危废暂存点 |
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含油废沙、废汽柴油和隔油池油污等危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油罐清洗废液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设置1处危废暂存点 |
已落实 |
|
6 |
环境风险 |
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设置油品泄漏监测系统;设置防火标示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配备适用、有效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
设有油品泄漏监测系统,设置有防火标示牌和危险品防护标志;已配备适用、有效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
已落实 |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评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用地符合规划;总体布置合理。项目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2环评建议
1、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禁止含油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安排日常检查包括地下水观察井、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处等的防渗防漏工作。
2、严格按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实施建设,确保安全经营。
3、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为目标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连续稳定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二次污染。
4、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5、对隐蔽工程(储罐防渗工程、管件连接防漏、隔油沉淀池、污水管网等)做好影像留底,作为竣工验收相应的证明材料。
6、运营期加强对职工环境保护和消防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做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并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
5.3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永顺太阳山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通过了永顺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永环复【2019】55号,详见附件1。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和《中石化永顺太阳山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相关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如下:
6.1废水执行标准
生活废水、公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户施肥。地面初期雨水经收集沟进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无名小溪。
表 6-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mg/L)
|
项目 |
pH |
COD |
石油类 |
氨氮 |
悬浮物 |
BOD5 |
动植物油 |
LAS |
|
一级标准值 |
6-9 |
100 |
5 |
15 |
70 |
20 |
10 |
5 |
6.2大气与废气空气执行标准
6.2.1大气评价标准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 6-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
|
H=15m |
H=20m |
|
非甲烷总烃 |
10 |
17 |
120 |
4.0(周界外浓度最高
点) |
6.3油气回收执行标准
项目油气回收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3。
表6-3 油气回收评价标准及限值
|
类别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油气回收装置 |
液阻 |
氮气流量L/min |
液阻压降Pa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要求 |
|
18.0 |
≦40 |
|
28.0 |
≦90 |
|
38.0 |
≦155 |
|
密闭性 |
5min后压力检测值Pa |
|
≧474 |
|
气液比 |
≧1.0、≦1.2 |
6.4噪声执行标准
项目东、西、南、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4。
表6-4 噪声评价标准及限值
|
监测点位 |
标准级别 |
标准值 Leq[dB(A)] |
执行标准 |
厂界四周外1m处
(东、西、南、北面) |
4类 |
70(昼间);50(夜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6.5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6.6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项目无工业固废直接外排,无废气有组织排放,无工业固废直接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肥,不排放,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结合永顺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中提及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故本项目不进行总量计算。
7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2018 年12月17日-208年12月18日,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正常工作,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次验收监测废气、噪声、废水监测数据有效。
7.1污染物监测内容
7.1.1废水监测内容
废水监测内容见表7-1。
表7-1 废水监测内容及频次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隔油池排口★ |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
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按时段采集3次样 |
7.1.2废气监测内容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7-2。
表7-2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
|
监测点位 |
监测类别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加油站上风向1个点○1 |
参照点 |
非甲烷总烃 |
连续采样 2 天,每天三次 |
|
加油站下风向3个点○2、○3、○4 |
监测点 |
7.1.3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噪声监测内容详见表7-3。
表7-3 噪声监测内容及频次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
厂界东面外1m处▲1 |
厂界环境噪声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监测1次 |
|
厂界南面外1m处▲2 |
|
厂界西面外1m处▲3 |
|
厂界北面外1m处▲4 |
7.2环境质量监测
7.2.1地下水现状监测
(1)监测因子:pH、氨氮、高锰酸钾指数、挥发酚、石油类。
(2)监测布点:本次监测设 1 个地下水监测点,具体见表 7-5。
表 7-5地下水监测点
|
序号 |
监测位点 |
监测因子 |
|
1 |
地下水监控井,油罐区 |
pH、氨氮、高锰酸钾指数、挥发酚、石油类 |
监测频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一次。
8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
8.1废水监测方法及仪器
水质采样标准与规范为《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见表8-1。
表8-1 废水与地下水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编号 |
仪器与型号 |
标准方法
检出限 |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气相色谱仪 GC9790 |
0.07mg/m3 |
|
废水与地下水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实验室pH计 PHS-3C型 |
— |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电子天平 AR224CN |
4mg/L |
化学
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
标准COD消解器 HCA-101型 |
4mg/L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生化培养箱 SPX-150BⅢ |
0.5mg/L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 535-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52型 |
0.025mg/L |
石油类、
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
红外测油仪 JLBG-121U |
0.04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7494-1987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52型 |
0.05mg/L |
高锰酸盐
指数 |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 11892-1989 |
棕色酸式滴定管 |
0.5mg/L |
|
挥发酚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2006(9.1)4-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52型 |
0.002mg/L |
|
噪声 |
厂界环境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型 |
— |
8.2废气与环境空气监测方法及仪器
环境空气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 8-2。
表 8-2 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方法及编号 |
仪器名称及型号 |
方法检出限 |
单位 |
二氧化氮
(NO2) |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法》HJ 479-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500PC |
0.003 |
mg/m3 |
二氧化硫
(SO2) |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500PC |
0.004 |
mg/m3 |
PM10 |
《环境空气 PM10 和PM
2.5 测定 重量法》HJ618- 2011 |
分析天平
AUW220D |
0.01 |
mg/m3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
样-气相色谱法》HJ604- 2017 |
气相色谱仪
GC9790 Ⅱ |
0.07 |
mg/m3 |
8.3噪声监测方法及仪器
噪声监测方法与检测仪器见表8-4。
表8-4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与检测仪器
|
监测项目 |
使用仪器 |
监测分析方法 |
准确度(灵敏度) |
|
厂界噪声 |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型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0.1dB(A) |
8.4人员能力
参加本次验收监测人员均经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8.5质量保证
(1)现场采样和监测必须保证生产及设备正常运转。
(2)监测人员经过持证上岗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3)现场测试仪器在测试前进行校准,并保证仪器在有效检定期内。
(4)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5)现场采样和测试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进行,并对验收监测期间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未能按《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测试的,对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6)为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在样品的采集、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保证。
(7)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监测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8)每批样品在检测同时带质控样和做10%平行双样。本次检测的平行样品,合格率为100%。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2018年12月17日和18日,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技术要求,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要指标。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运行负荷见表9-1,监测期间气象情况见表9-2。
表9-1 监测期间运行工况表
|
监测日期 |
名称 |
设计年销量 |
设计日销量 |
监测当天销售量 |
负荷(%) |
|
12月17日 |
汽油 |
1600t |
4.38t |
3.16t |
72.1 |
|
柴油 |
800t |
2.19t |
1.86t |
84.9 |
|
12月18日 |
汽油 |
1600t |
4.38t |
3.25t |
74.2 |
|
柴油 |
800t |
2.19t |
1.77t |
80.8 |
|
备注:年工作时间365天。 |
表9-2 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表
|
监测时间 |
天气 |
气温(℃) |
气压(kPa) |
风向 |
风速(m/s) |
|
2018.12.17 |
晴 |
17 |
103.1 |
东北 |
0.2 |
|
2018.12.18 |
多云 |
17 |
103.06 |
东北 |
0.3 |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3,监测点位见附图3。
表9-3 废水监测结果
|
采样点位 |
采样日期 |
检测结果(mg/L,pH值:无量纲) |
|
pH值 |
化学
需氧量 |
五日
生化需氧量 |
氨氮 |
悬浮物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石油类 |
动植物油 |
|
W1隔油池排口 |
2018.12.17 |
第一次 |
7.60 |
42 |
8.4 |
0.122 |
32 |
<0.05 |
0.05 |
<0.04 |
|
第二次 |
7.66 |
37 |
7.4 |
0.117 |
28 |
<0.05 |
0.06 |
<0.04 |
|
第三次 |
7.62 |
39 |
7.8 |
0.128 |
36 |
<0.05 |
0.04 |
<0.04 |
|
2018.12.18 |
第一次 |
7.57 |
40 |
8.0 |
0.125 |
33 |
<0.05 |
0.04 |
<0.04 |
|
第二次 |
7.72 |
32 |
6.5 |
0.122 |
39 |
<0.05 |
0.04 |
<0.04 |
|
第三次 |
7.65 |
37 |
7.4 |
0.137 |
25 |
<0.05 |
0.05 |
<0.04 |
|
标准限值 |
6~9 |
100 |
20 |
15 |
70 |
5 |
5 |
10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备注:标准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
由表9-3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要求。
9.2.1.2废气监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4,监测点位见附图3。
表9-4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
采样点位 |
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mg/m3 |
|
2018.12.17 |
2018.12.18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
1#厂界上风向 |
1.22 |
1.28 |
1.33 |
1.25 |
1.28 |
1.30 |
|
|
2#厂界下风向 |
1.31 |
1.36 |
1.36 |
1.32 |
1.35 |
1.39 |
|
|
3#厂界下风向 |
1.44 |
1.48 |
1.49 |
1.46 |
1.51 |
1.51 |
|
|
4#厂界下风向 |
1.58 |
1.62 |
1.63 |
1.55 |
1.61 |
1.65 |
|
|
标准限值 |
4.0 |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
备注:标准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 |
|
由表9-4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2.1.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5,监测点位置见附图3。
表9-5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Leq[dB(A)]
|
监测点位 |
检测结果Leq,dB(A) |
标准限值Leq,dB(A) |
|
2018.12.17 |
2018.12.18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
N1厂界东侧外1m处 |
53.9 |
39.7 |
54.8 |
39.9 |
70 |
55 |
|
|
N2厂界南侧外1m处 |
55.2 |
40.8 |
56.7 |
42.3 |
|
|
N3厂界西侧外1m处 |
54.8 |
42.2 |
53.2 |
40.8 |
|
|
N4厂界北侧外1m处 |
56.6 |
41.9 |
55.8 |
41.7 |
|
|
备注:“厂界噪声”标准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
|
由表9-5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监测点(▲1、▲2、▲3、▲4)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9.2.1.4油气回收检测结果
油气回收检测结果见表9-6、9-7、9-8。
表9-6 气液比检测结果
|
检测前泄漏检查 |
初始/最终压力(Pa): 1287/1286 |
气液比限值范围 |
1.0~1.2 |
|
检测后泄漏检查 |
初始/最终压力(Pa):1291/1290 |
|
加油枪编号 |
加油枪品牌 |
气液比 |
是否达标 |
|
5# |
ZVA |
1.0 |
达标 |
|
6# |
OPW |
1.0 |
达标 |
|
7# |
OPW |
1.0 |
达标 |
|
8# |
ZVA |
1.0 |
达标 |
表9-7 液阻检测结果
|
加油机编号 |
油品等级 |
液阻压力(Pa) |
是否达标 |
|
18.0L/min |
28.0L/min |
38.0L/min |
|
液阻最大压力限值(Pa) |
40 |
90 |
155 |
|
3# |
92# |
11 |
15 |
22 |
达标 |
|
4# |
95# |
11 |
16 |
24 |
达标 |
表9-8 密闭性检测结果
|
设备参数 |
各油罐的油气管是否连通:是 √ ,否_______ |
|
是否有处理装置:是 ,否_____√ __ |
|
操作参数 |
油罐服务的加油枪数: 4 |
|
油罐体积(L) |
60000 |
|
汽油体积(L) |
21369 |
|
油气空间(L) |
38631 |
|
初始压力(Pa) |
500 |
|
5min之后的压力(Pa) |
488 |
|
最小剩余压力值(Pa) |
≧473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由表9-6、9-7、9-8可知,加油站油气回收气液比、液阻和密闭性项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要求。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隔油池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动植物油等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要求。
(2)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油站油气回收气液比、液阻和密闭性项目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要求。
(3)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监测点(▲1、▲2、▲3、▲4)在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站。油罐清洗大约3~5年1次,企业已与湖北吉奥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油罐清洗合同,清洗公司清洗油罐时将油罐清洗废水、废渣带走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废油定期打捞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10.2环境管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执行情况检查
10.2.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于2019年9月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化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通过了永顺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永环复【2019】55号,详见附件1。项目从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期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及有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本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管理由专人负责;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详见表10-1。
表10-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备注 |
|
1 |
项目运营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区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标准及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中所列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
根据相关资料表明,施工期间无环境污染,未受到周边居民的举报。 |
符合 |
|
2 |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当地农田灌溉及施肥,严禁利用渗坑、溶洞排放,做到废水不外排;项目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特别要严格控制各类油品的非甲烷总烃气体无组织排放,实施清洁生产,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须釆取有效降噪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填埋处理,不得乱倾乱倒;清罐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等属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予以处置。 |
厂区已基本落实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户施肥。地面清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项目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加油站卸油、加油均使用高度密封的管道和设备,采用了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设置了油气回收装置,加油卸油均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有效减少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绿化等治理措施处理,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乡镇生活垃圾站。企业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油罐清洗合同,清洗公司清洗油罐时将油罐清洗废水、废渣带走。隔油池的油泥及含油消防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加油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点中,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 |
符合 |
|
3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
加油站建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安全员为环保专职人员的环境管理小组,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间未造成环境污染。 |
符合 |
10.2.2验收结论检查
针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 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 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根据现场踏勘进行对照检查,本项目不存在以上所列情形,对照检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0-2 对照检查一览表
|
序号 |
标准 |
现场情况 |
|
(一)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现场已按环评及其审批要求建成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同时投产使用 |
|
(二)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本项目所涉及的废气属间歇式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
|
(三)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未经批准的 |
经审批后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
|
(四)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破坏 |
|
(五)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本项目不属于纳入排污许可的项目 |
|
(六)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本项目不属于分期建设项目, 环保设施能够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七)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本建设项目未受相关处罚 |
10.3结论和建议
10.3.1总体结论
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的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附近敏感点环境空气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环评批复的主要要求基本得到落实,建议该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10.3.2建议
(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2)加强对油气回收装置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事故排放等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3)建议加油站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环境管理机构正常运行,负责全站区的环境管理工作,保证环保装置正常运行,并建立完善的环保档案,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验。
(4)加强加油区地面清洁卫生管理,如加油时发生油品泄露应及时使用消防沙清理干净,并将含油废沙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以下无正文)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项目经办人: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永顺县灵溪镇鲁腊村 |
行业类别
(分类管理名录) |
机动车燃料零售 |
建设性质 |
R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厂区中心地经纬度 |
109.87E,29.00N |
|
设计生产能力 |
汽油1600 t,柴油800 t |
实际生产能力 |
汽油1600t,柴油800 t |
环评单位 |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永顺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西石油分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8 |
所占比例(%) |
5.3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8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8 |
所占比例(%) |
5.3 |
|
废水治理 |
23 |
废气治理
(万元) |
8 |
噪声治理
(万元) |
6 |
固体废物治理 |
4 |
绿化及生态 |
5 |
管理(元) |
12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8760 |
|
运营单位 |
中石化湖南湘西永顺太阳山加油站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433127MA4L6QQD96 |
验收时间 |
2019-12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
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
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
废水 |
/ |
/ |
/ |
121.6 |
0 |
121.6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0 |
42 |
100 |
0.032 |
0 |
0.032 |
/ |
/ |
/ |
/ |
/ |
/ |
|
氨氮 |
0 |
0.137 |
15 |
0.0001 |
0 |
0.0001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
39 |
70 |
0.03 |
0 |
0.03 |
/ |
/ |
/ |
/ |
/ |
/ |
|
非甲烷总烃 |
/ |
1.65 |
4 |
0.68 |
0 |
0.68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公示时间:2019.12.11-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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